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實施辦法》,其中提出,針對省會城市和千萬級人口以上城市,疫情發生后,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區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后,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感染者活動頻繁、停留時間長的其他區,可基于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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