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消息,美國企業正要求國會議員廢除稅法中的一項改革,該改革要求企業將研發成本分攤到五年內,而不是立即抵免應稅收入。在一封日期為11月4日的信中,主要來自福特、雷神、洛克希德馬丁和波音等美國大公司的178名首席財務官表示,新規定給美國企業帶來了競爭劣勢,將導致失業并阻礙創新。他們要求國會在今年年底前恢復可立即抵免應稅收入的政策。幾十年來,企業被允許直接費用化某些研發費用,以減少應稅收入。但據今年生效的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的一項規定,國內研發費用必須在國內5年內攤銷,國際研發費用則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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