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規定,經綜合研判,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自2022年11月7日16時起,將市南區珠海路街道珠海支路1號海情花園1號樓,香港中路街道江西路35號辛中央國際2號樓,中山路街道湖北路27號,八大湖街道寧夏路156號田家花園B區9號樓,金湖路街道泰州路20號劃為高風險區;將市南區珠海路街道珠海支路1號海情花園2、3、4號樓劃為中風險區。
特此通告。
青島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1月7日
來源: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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