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工作實際,全力做好打造金融人才高地、優化高層次人才服務、完善人才培育體系等工作,形成了金融高層次人才引進、賦能、培育的良好機制。
打造金融人才高地建設工程
圍繞青島市“十四五”人才發展專項規劃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狠抓落實,加快金融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實現專業人才快速聚集。
(一)借助歷屆全球創投風投大會和青島?中國財富論壇等知名活動的平臺作用,推動青島與國內外金融高端人才的互動交流。支持上海財經大學青島財富管理研究院、山東大學青島金融與財富管理研究院等專業研究機構創新發展,積極引進財富管理專業研究人才,提升人才隊伍水平。
(二)充分發揮光大理財、青銀理財、興華基金等專業財富管理機構面向全國展業的輻射引領作用,廣泛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向青島集聚,充實財富管理試驗區專業人才隊伍。
(三)舉辦好全球創投風投大會,持續發揮好大會“四鏈合一”平臺效應;做好創投風投政策兌現落實,利用政策拉動效應,帶動機構聚集,吸引金融人才加速匯集。積極引進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聚集我市發展,推動雙向開放。
11月10日,由青島市委組織部主辦,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青島市嶗山區承辦,青島財富管理基金業協會、春光里產業資本集團支持的2020創業人才天使投資峰會在我市舉行(上圖)。
發揮“以資引才”作用,營造一流創新創業環境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積極引導銀行機構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支持和服務高層次人才及其所在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根據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于加快推進金融賦能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牽頭出臺《青島市“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積極推進“人才貸”“人才板”等系列人才金融品牌創建,在政策、平臺等方面支持和服務高層次人才及其所在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進一步營造金融賦能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的良好生態。
《青島市“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政策文件圖片
經過三年的發展,“人才貸”合作銀行由最初的兩家擴增至目前的八家。截至2022年7月末,我市“人才貸”余額40297萬元,今年前七個月新增17487萬元,較年初增長76.66%,貸款增量相當于2021年全年增量的206%。
(一)提升“人才貸”風險補償比例:繼續設立青島市“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將風險補償比例提升至80%,專項用于合作銀行開展“人才貸”業務形成不良貸款的損失補償。
(二)加快“人才貸”風險補償效率:優化風險補償流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在收到合作銀行風險補償申請后,會同市委組織部、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進行聯合審查,經審查符合我市“人才貸”風險補償條件的,原則上6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償資金的發放。
(三)提升“人才貸”貸款額度:同一高層次人才或其長期所在企業,“人才貸”貸款余額最高1000萬元;同一高層次人才在多家銀行機構貸款,“人才貸”貸款余額合計最高1000萬元;多名高層次人才任職在同一企業,該企業“人才貸”貸款余額限額按每名高層次人才1000萬元計算,總額最高5000萬元。
(四)擴大人才支持范圍:“人才貸”政策支持范圍擴大到區(市)級及以上人才稱號獲得者和其長期所在的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注冊企業,以及國家、山東省、青島市人才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且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注冊項目。
(五)用足“人才板”賦能系統:與藍海股權交易中心對接,支持人才企業利用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股權價值智能發現系統”“企業上市智能優選系統”“產業鏈融合賦能系統”等資本科技賦能線上工具。進一步完善政策對接的平臺功能,吸引更多“人才板”企業落地。平均每年吸引“人才板”優質企業30家,并且政策對接服務實現全覆蓋。
加大人才培育選拔力度,完善金融人才構成體系
根據《齊魯金融人才工程選拔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前謀劃,摸底梳理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業務水平、豐富實踐經驗、突出業績貢獻的優秀金融人才,為加快培育一支能力突出、素質過硬、適應金融業創新發展實際需要的金融人才隊伍做好準備。
(一)強化金融人才培養力度。支持行業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群團組織等加強對金融領域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先后出臺《關于青島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十百千萬”工程的實施意見》《青島市金融高端人才評選管理辦法》《青島金融之星選拔管理辦法》等政策措施。根據市委組織部統一部署,積極開展金融類拔尖人才評選。2017年以來,我市獲得“齊魯金融之星”稱號的94人,獲得“齊魯金融高端人才”稱號的41人,獲得“青島金融高端人才”稱號的75人,獲得“青島金融之星”稱號的115人,獲得“2021年拔尖人才(金融類)”稱號的15人,金融人才集聚效應進一步顯現。
2020年青島市金融高端人才獎勵名單
(二)強化人才企業上市支持力度。人才企業上市掛牌補助將嚴格按照《青島市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發放,大力推動人才企業上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人才企業,并加大培育力度。
(三)開展“人才債”試點。鼓勵人才社區、產業園區探索為人才企業和人才項目發行增信集合專項債,給予風險緩釋、貼息等政策支持,助力人才項目和人才園區做大做強。發揮國有資本在支持產業發展中的導向性和服務性作用,鼓勵各區(市)和功能區推行“人力資本”證券化項目,探索可推廣可復制的人才企業發行可轉債模式。
下一步,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將進一步營造金融賦能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的良好生態,打造信用和資本雙重賦能的“青島人才金融品牌”,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總要求。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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