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和移民局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邊境旅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邊境旅游項目審批”和“放寬邊境旅游管制”的要求,鼓勵邊境地區打造具有特色的邊境旅游目的地,明確邊境旅游團隊可以靈活選擇出入境口岸,并刪除了邊境旅游審批、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等前置條件。同時,明確邊境地區的范圍按照我國與毗鄰國家簽署的邊界或者邊境口岸管理制度協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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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和移民局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邊境旅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邊境旅游項目審批”和“放寬邊境旅游管制”的要求,鼓勵邊境地區打造具有特色的邊境旅游目的地,明確邊境旅游團隊可以靈活選擇出入境口岸,并刪除了邊境旅游審批、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等前置條件。同時,明確邊境地區的范圍按照我國與毗鄰國家簽署的邊界或者邊境口岸管理制度協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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