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民營經濟局等六部門9月1日印發《青島市優秀企業家評選獎勵辦法》,旨在進一步弘揚企業家精神,激勵企業家創新創業。根據《獎勵辦法》,青島將每5年評選一次優秀企業家,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據悉,優秀企業家評選設置“青島市杰出企業家”1-2名、“青島市行業領軍企業家”10名、“青島市優秀企業家”30名。選為杰出企業家,授予“青島市杰出企業家”稱號,每名獎勵200萬元;評選為行業領軍企業家,授予“青島市行業領軍企業家”稱號,每名獎勵100萬元;評選為優秀企業家,授予“青島市優秀企業家”稱號,每名獎勵5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列支,按規定發至受獎人員個人銀行賬戶。
此外,對授予稱號的企業家,統一頒發 “青島企業家服務卡”,在醫療就醫、交通出行、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優待保障。
《獎勵辦法》同時明確了優秀企業家的評選條件。
來源:觀海新聞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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