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曹操出行、首汽約車、美團打車、萬順叫車、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陽光出行、嘀嗒出行等11家平臺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
約談要求,一是要深入排查整治各平臺公司存在的穩定風險隱患,及時做好防范化解,確保行業穩定。二是要落實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企業“陽光行動”要求,提高經營策略的公開透明度,健全客服體系,維護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嚴把準入關,清退不合規車輛和人員。聚合平臺要確保接入的網約車平臺符合有關規定,督促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加強車輛和人員管理。出現安全事件時,聚合平臺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并和涉事網約車平臺公司共同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四是要加強運營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產能力,完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司機管理和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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