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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提供居家醫療服務,增強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相關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醫養結合發展。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家庭養老床位簽約等服務。

      全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相關要點

      十一部門: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專業化、規模化、醫養結合能力突出的養老機構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提升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各地要在摸清失能等老年人底數的基礎上,結合入住需求和意愿,采取差異化補助等多種措施,推動養老機構改造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設施,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專業化、規?;?、醫養結合能力突出的養老機構,主要接收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老年人。各地要指導支持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為養老機構提供預約就診綠色通道、上門巡診等服務,做實合作機制和內容,提高醫養結合簽約服務質量。鼓勵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衛生機構,支持內設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能力建設,提升診療服務質量。

      十一部門: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允許和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于醫養結合項目建設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盤活土地資源。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設醫養結合項目。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優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項目用地需求。允許和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于醫養結合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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