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渡難關,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印發《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一起了解該政策有何調整。
關于企業緩繳申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提交決議書,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受緩繳影響。
關于貸款不作逾期處理申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關于階段性提高租賃提取限額標準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繳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25%確定,具體為: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為1500元/月,桐廬縣為1050元/月,淳安縣為750元/月,建德市為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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