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其中提到,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為契機,按照“一年定規劃、三年見成效、五年大變樣”的要求,2022年完成摸底調查和規劃編制,先行啟動老四方工業區、樓山區域、株洲路區域、王臺老工業區等重點低效工業(產業)區土地整理和開發建設;2023年、2024年各區(市)每年打造1-2片高質量特色園區,做出成效,樹立標桿;2026年全市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工作成效顯著,基本形成特色引領、創新增效、智慧賦能、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借鑒先進城市經驗做法,激活低效工業區升級改造
近年來,我市將節約集約用地作為促進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的有力抓手,不斷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存在大量工業低效用地。
當前,我市正大力推進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低效片區(園區)再開發建設是其中重要的內容。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實施重點低效片區開發建設攻堅行動。加快老四方工業區、株洲路片區等10個重點低效片區開發,今年推進228個重點項目建設,帶動全市低效用地開發,為城市發展導入新產業、注入新動能。
“聚焦全市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低效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工業用地相對集中區域升級改造中遇到的流程不清晰、升級改造差異化引導不突出、資金不足、轉型升級或者退出土地積極性不高等突出問題,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學習借鑒上海、南京、長沙等地經驗做法,結合青島實際情況,我們起草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的實施意見》,指導區市有序開展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工作?!笔凶匀毁Y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介紹說。
《意見》提到,要調查摸底建立臺賬。各區(市)政府按照“工作項目化、項目工程化、工程清單化”的要求,結合市重點低效片區(園區)開發建設計劃,依據摸底調查成果,合理制定近期可實施的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計劃,建立工作臺賬,為低效工業(產業)區的規劃編制、分類引導升級改造夯實基礎。
分區域分類型差異化引導升級改造
不同的片區,會有不同的定位,因而《意見》明確要分區域分類型差異化引導升級改造。各區(市)政府應圍繞“環灣引領、組團布局、藍綠交融、網絡支撐”空間戰略實施,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布局、工業控制線、專業化產業園區策劃研究等要求,圍繞主導產業定位,突出特色,差別化推進低效工業(產業)區提升改造,打造規?;a業集群和專業化園區,提高產業集聚化發展水平。
其中,位于都市核心區范圍內的:東部區域,以文化傳承、業態迭代為重點,做強總部經濟、現代金融、特色商貿、都市工業等產業;西部區域,以開放創新、全面提質為重點,做強航運服務、臨港產業、文化創意等產業;北部區域,以擴容聚能、產城融合為重點,做強先進制造、科創孵化、臨空經濟等產業,提升區域經濟高度、創新濃度和輻射強度。
位于外圍節點城市范圍內的,以調整產業功能布局為重點,積極引入優質項目,做強產業集聚效應,提升縣域經濟綜合帶動作用。
位于“新市鎮”范圍內的,以塑造產業特色、盤活低效空間為重點,提升低效工業(產業)區品質,促進一二三產融合,補齊發展不均衡短板。
此外,《意見》還提到,要高水平編制城市設計。各區(市)政府應科學研究轄區內各低效工業(產業)區的區位、用地規模、周邊城市發展環境等情況,結合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編制工作,重點對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的目標任務、規模時序、重點內容等進行統籌安排,切實保障工業用地規模。針對近期可實施的低效工業(產業)區,開展區域策劃和綜合評估,高水平編制城市設計,深化功能定位、調整產業方向、優化空間布局,營造產業創新場景,有序推進整體開發。城市設計成果可按照控規修編程序審定后,落實到在編國土空間規劃和控規成果中。
注重低效工業(產業)區城市設計的可操作性,圍繞規劃藍圖的實施,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近期重點工作安排和重點項目工程,建立行動“一張表”。
鼓勵多方參與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
《意見》還提到要強化政策支持,比如充分發揮國有企業作用,堅持政府主導,引導培育市、區(市)屬國有企業成為低效工業(產業)區升級改造的投資建設和運營服務主體;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明確通過社會資本投資、發行政府專項債券、搭建資金平臺等方式進行資金保障,支持專業化企業參與低效工業區成片改造。
此外,鼓勵自主轉型或自愿退出,按照規劃和產業導向,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積極引導低效用地企業降低獲益預期,及時轉型升級或自愿退出。詳細來看,鼓勵綜合運用廠房加層、增資技改、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種方式提高工業用地土地利用水平。對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鼓勵低效用地企業在符合規劃及房屋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既有建筑改變使用功能,涉及土地用途變更的(不含商品住宅),經批準后可按照新用途重新計算出讓年期,并補繳相應的土地出讓價款。對需要異地搬遷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經依法批準收回原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異地安排工業用地,出讓地價執行新址所在地相關優惠標準。
《通知》還提到,要加強低效工業(產業)區用地保障——發揮市場作用,以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項目,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可以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待開發投資總額達到法定轉讓要求時再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促進低效土地二級市場的要素流通;鼓勵工業用地集中連片進行升級改造,相鄰企業可跨宗地實施整合,宗地出讓年限終止時間可按剩余最長年限宗地計算,并按相應的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允許打破原有權屬界線,適度集中建設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
此外,要健全倒逼退出機制,以“畝產效益”為導向,健全反向倒逼機制,嚴格落實用地、價格、用能、信貸等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調控土地取得、保有成本,打破園區用地成本“平均主義”,約束企業加快提質增效。
來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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