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青島銀行為青島能源熱電集團第二熱力有限公司辦理用能權質押融資2000萬元,實現了在環境權益融資領域的新突破。據悉,該業務也是山東省地方法人銀行首筆用能權質押融資業務。
今年1月,青島市政府率先發布《關于開展用能權交易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先煤炭、后其他,先增量、后存量”總體思路,分步推進全市用能權交易工作。該意見的發布意味著用能權將擁有明確的交易價值,可有效促進能源要素配置,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青島能源熱電集團作為青島市最大的熱電企業之一,主動配合國家“雙碳”戰略,不斷推進減碳降碳工作。在獲知企業盤活用能指標的需求后,青島銀行江西路支行在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及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的指導支持下,為青島能源熱電集團第二熱力有限公司制定用能權質押融資業務方案,以用能權質押作為擔保方式,為企業辦理融資2000萬元。同時,通過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用能權登記公示,保障質押的法律效力,幫助企業實現經濟效益與綠色發展雙平衡。
作為地方法人銀行,青島銀行始終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產品供給。此外,青島銀行深耕海洋經濟,持續探索藍色金融發展模式,支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也是青島銀行在經營管理中主動融入綠色發展理念的深化和延伸。
在“30·60”雙碳目標的大背景下,青島銀行將積極創新和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推動排污權、用水權、用能權、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融資工具創新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協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新路徑,爭做山東綠色金融的引領者。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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