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攻堅戰打響以來,臨沂市網信辦與臨沂市公安局充分發揮涉新冠疫情網絡謠言舉報聯動處置機制作用。根據巡查監測和網民舉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相關謠言信息及人員予以查處。
案例一:網傳“莒南縣確診一例有可能封控繼續”
2022年3月29日,經系統監測,莒南縣板泉鎮林某某在微信群發布“鋼廠又出一例,老板放假至工人走光,有可能封控繼續!該買啥買啥”的虛假疫情言論發布至微信群內,后被多個微信群轉發傳播,引發轄區居民恐慌,擾亂疫情防控秩序。莒南縣公安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林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網傳“臨沭縣某小區一女子跳樓”
2022年3月31日,經系統監測,臨沭縣曹莊鎮馬某某在百度某吧發布“縣城某小區一女子跳樓”涉疫情非正常死亡虛假言論,擾亂疫情防控秩序。臨沭縣公安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網傳“可以有償辦理防疫通行證”
2022年4月1日,經系統監測,臨沭縣店頭鎮陳某、臨沭縣曹莊鎮尤某在某貼吧發布虛假信息,聲稱可有償為他人辦理防疫通行證,謠言信息在貼吧內引起議論,擾亂疫情防控秩序。臨沭縣公安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馬某超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網傳“蘭陵縣一蔬菜市場蔬菜過剩成災”
2022年4月2日,經網民舉報,蘭陵縣蘭陵鎮居民王某某在其抖音賬號散布“蘭陵縣蘭陵鎮一蔬菜市場蔬菜過剩成災”的不實視頻信息,謠言消息在抖音廣泛傳播,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疫情防控秩序。蘭陵縣公安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將對謠言信息和散布謠言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知法守法,恪守底線,為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來源: 山東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