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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對話|林詩紅:賦能農民合作組織 推動鄉村振興

    市人大代表、嶗山區第三中學正高級教師、山東省特級教師林詩紅: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2021—2022年連續兩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表明了黨和國家對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視。

    今年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在解讀中央一號文件時明確提出:“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目前,青島農村有一些農民合作組織,其實是私營企業,大部分與農民這個主體關系不大,它們依托農村現有的資源發展,卻沒有將農民利益和共同富裕放在首位,這顯然與國家的鄉村振興政策不匹配。也有不少農民合作社,在鄉村治理和帶領農民共同致富方面,進行了有意義的探索,做出了可喜的業績,但因種種原因,目前發展進入瓶頸期,急需政府相關部門給予政策和資金方面的扶持。

    建議農民合作組織必須以農民為主體,探索鄉村經濟發展模式,助力青島鄉村振興。比如可以讓農民以土地、閑置房屋、資金、農機、庫房等方式入股農民合作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全力負責把土地集中起來統一種植,閑置房屋打造民宿,農產品統一銷售,形成一個成熟的三產融合鄉村振興模式。

    對國家項目實施政策傾斜,不能只考慮是不是國家級省級示范社,要看經營主體是否帶動了一方百姓致富,是否在推動鄉村振興工作中起到主導作用。

    國家財政資金要適當向有作為的農民合作經濟實體傾斜,鼓勵這些實體在鄉村振興中有創造性地貢獻力量。

    科學合理地制定鄉村振興示范村標準,將切實帶動一方百姓共同富裕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在全市開展鄉村振興示范村考核評比,成績突出者優先扶持,優先申報示范社,考核不達標的要給予降級處分。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于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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