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將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實施。對此,市政協委員、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員陳尚就青島市的濕地保護問題帶來了自己的提案。陳尚表示,青島擁有陸海復合濕地,建議青島市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制定配套政策,修訂制定《青島市濕地保護和持續利用條例》。把濕地的持續利用和生態保護并重,實現濕地生態健康和經濟價值協同促進的雙贏目標。針對青島的河、湖、庫、塘等淡水濕地、以及濱海鹽沼濕地、海岸灘涂濕地等,考慮生態完整性、生態原真性、對鳥類的重要性、對居民的生態福利重要性等指標進行重要性排序,分別提出青島市《生態重要濕地》《生活重要濕地》兩類名錄,實行分類分級差別化管理。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王鈞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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