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新冠抗原檢測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收費不得上浮 ©原創 2022-03-21 10:16 0 天津市醫保局網站發布《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關于臨時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價格項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臨時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政府指導價5元/次,公立醫療機構收費不得上浮,下調幅度不限。群眾單純進行抗原檢測的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門診中醫辨證論治費)。對群眾單獨購買檢測試劑進行抗原自測的不得收取抗原檢測項目費用。(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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