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在深圳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 ©原創 2022-03-17 17:24 0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同意在深圳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按照《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同意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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