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動全球創投風投中心建設,促進《青島市進一步支持打造創投風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細落實,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印發了《進一步支持打造創投風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獎勵實施細則》,明確獎勵條件、獎勵對象和相關程序,切實發揮政策對吸引資本集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構建創投風投生態的帶動作用。
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本地,增強科技創新驅動力
按照對青島市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和人才企業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投資1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每只基金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通過獎勵一定程度上彌補創投風投機構投資種子期項目風險,減輕社會資本投資顧慮,提振社會資本投資信心,服務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優質早期科技和人才項目,支持科技創新。
搭建資本項目對接橋梁,加大實體經濟支持力
對舉辦創投風投機構與實體項目投融資路演活動的專業機構,按照路演活動實際成效給予獎勵,其中初創期項目獎勵為融資額的5‰,早中期項目獎勵為融資額的2‰。通過“以融定獎”模式,進一步深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導向,突出資金使用市場化思路,支持打造青島創投風投路演活動品牌,促進項目與資本緊密對接。
優化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提升財政資金引領力
政府引導基金返投比例低至1.1倍,進一步放寬返投認定標準,支持基金通過多種方式靈活實現投資。加大政府引導基金獎勵讓利力度,3年內原價退出,最高可讓渡全部超額收益,激發社會資本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實現政府引導基金與創投風投行業良性互動發展。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栗萱 實習生 王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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