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落實“平安山東”工作目標要求,全面總結“平安校園”建設經驗,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根據《關于推薦2021年度全省校園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的通知》(魯教安函〔2022〕1號)工作部署安排,我廳聯合省公安廳在全省教育系統和公安系統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全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評選活動。
推薦過程中,各級教育、公安部門,各高等學校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層層評選,共評選出1198個先進集體、1412名先進個人。其中,教育系統8個市級教育行政部門、74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76所高等學校、684所中小學校(含中職、幼兒園)、1171名先進個人,公安系統8個市級公安部門、109個縣(市、區)公安部門、239個派出所、241名先進個人。
現將評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實名(單位須加蓋公章)向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學校安全管理處反映,并注明聯系人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過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舜耕路60號山東省教育廳學校安全管理處512室。
郵編:250002電話:0531—51793882
郵箱:sdxxaq@shandong.cn
山東省教育廳
2022年2月21日
來源:山東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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