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 租金每年漲幅不超過5% ©原創 2022-02-18 17:35 0 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廣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征求意見稿)》,具體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由市場主體按照“企業可持續、市民可負擔”的原則,結合享受的優惠政策,以及企業的運營成本綜合評估確定。租金每年漲幅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同期漲幅,且不超過5%。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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