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高效審結青島某儀表研究所和青島某儀表廠兩起破產清算案件。在堅持提升破產審判質效,優化營商環境的理念下,市北法院民二庭結合兩起案件實際情況,積極探索破產案件審判快審機制,發揮聯動作用,實現快審快結,60日內審結兩起案件。
2021年12月10日,市北法院受理青島某儀表研究所和青島某儀表廠的兩起破產清算案件,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根據兩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破產審判工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決定采用繁簡分流的方式,對該兩起案件采用破產案件快審機制進行審理。
立案后,辦案法官宋治宇快速選派管理人,充分發揮聯動作用,對管理人進行“零時差”監督指導,“全覆蓋”快速全面調查資產狀況、梳理債權債務,多線并進同時進行債權人會議召集、跟進破產費用匯總等工作,實現債權人會議一次完成全部表決事項。根據債權人會議審議核查管理人工作及債權債務情況,近日,市北法院裁定確認無異議債權,當天,依管理人的申請,裁定宣告兩企業破產并終結破產程序。
以上案件的審理,是市北法院運用破產快速審理機制,提升破產案件辦理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和成本,處置“僵尸企業”,助推新舊動能轉換的積極嘗試。今后,市北法院將繼續探索創新破產審判舉措,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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