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傳消息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2月15日,微信支付回應稱,以上說法為謠言?!?strong>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據財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體公司)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之后,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當天,記者還向支付寶的相關負責人求證,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應。(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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