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降至40% ©原創 2022-01-29 15:01 0 福州市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從2022年2月1日開始,在福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房的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40%。此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統一調整為結清后即可第二次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福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自住住房;福州市職工償還首期購房貸款本息后原先需滿12個月方可辦理委托還貸,調整過后,還貸當月即可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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