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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條!山東出臺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進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進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進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進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扎實推動共同富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現就進一步提高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穩步提高居民工資性收入水平

    (一)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1. 深入推進“創業齊魯·樂業山東”專項行動。進一步提升“大學生十大創業之星”“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引領激勵作用。通過組織各具特色的創業創新大賽、展示交流等活動,釋放各類群體創業創新活力。培育20個左右省級創業創新示范綜合體,加強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建設,打造更加優良的創業生態。推動落實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建立用工保障清單管理制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對缺工量較大的企業,實行用工專員服務,“一企一策”解決用工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2. 支持加強青年就業見習工作。通過明確人員范圍、加強見習管理、提升服務水平等措施,每年組織不低于2萬名青年參加就業見習。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3. 加強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推進高水平職業院校和特色化專業建設,深化育人方式、辦學模式改革,引導廣大青年選擇技能成才。深入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鼓勵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多個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拓展就業創業本領。發揮職業院校培訓優勢,積極開展技能儲備、技能提升等培訓,不斷提高新增和現有勞動力綜合素質、職業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將企業新入職職工和轉崗職工作為培訓重點,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崗位適應能力,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加大大學生創業扶持力度。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推行“一站式”服務,通過開展山東省創業大賽和省留學人員創業大賽等活動,引導有意愿、有潛能的畢業生投身雙創。(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5.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拓寬創業擔保貸款擔?;鹧a充渠道,允許各市在控制風險前提下,按照擔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規模提供擔保服務。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每年安排不低于50億元的再貸款額度,對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全額報銷。引導金融機構運用創業擔保貸款和商業性創業貸款“1+1”組合放貸等模式,滿足創業群體合理融資需求。(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全面落實支持創業就業財稅政策。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按照國家規定的最高上浮標準執行重點群體和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費優惠政策。(省稅務局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 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健全省市縣三級金融輔導體系,引導更多有意愿的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納入金融輔導。選擇部分園區、鄉鎮開展“金融管家”試點。協調推進銀稅互動、應急轉貸、無還本續貸等政策落地。督促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降費政策。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培植行動,提高企業首次貸款獲得能力。繼續實施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考核,推動銀行機構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引導銀行機構優化完善成本分攤和收益分享機制,對小微信貸業務實施內部轉移定價優惠或經濟利潤補貼。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創業擔保貸”“人才貸”等貸款投放力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工資分配宏觀調控。

    8. 保障職工勞動報酬權益。推進工資支付地方立法,加大工資支付執法檢查力度,打擊工資支付違法行為,依法保障職工勞動報酬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司法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 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通過深入開展最低工資標準調查研究、定期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勞動經濟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總工會、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發揮企業工資指導調控作用。通過定期發布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市場工資價位、人工成本信息等,發揮指導調控作用,推動企業開展集體協商,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總工會、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積極推動落實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引導企業合理提高技能人才工資薪酬待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三)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12. 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組織。建立新就業形態工會工作機制,推動以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四個群體為重點的新就業形態建會入會工作。出臺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的政策措施。(省總工會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推動新就業形態行業集體協商。出臺“推動新業態行業集體協商工作十條措施”,圍繞計件單價、計提工資、行業最低工資標準、技能培訓、職業安全保障、社保福利等職工利益訴求,推動職工方和企業方開展集體協商,維護職工勞動經濟權益。(省總工會牽頭)

    二、大力促進農民增收

    (四)發展現代農業產業促進農民增收。

    14. 打造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實施鄉村產業平臺構筑行動,按照“一縣一園、一鎮一業、一村一品”思路,創建100個以上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1000個以上省級農業產業強鎮(含鄉、街道)、10000個以上省級鄉土產業名品村。支持創建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先行縣,推動全省農產品加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15.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向前端延伸建設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設物流營銷和服務網絡。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擔任“鏈主”,一體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深入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把符合條件的規模經營戶納入家庭農場名錄。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推進國家、省、市、縣示范社四級聯創。加強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培訓。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建立各類生產經營主體、服務主體與小農戶利益聯結機制。(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16. 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強區域農業生產性服務能力建設,鼓勵農業生產托管等模式發展。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試點,健全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的產業政策體系,建立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點。實施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財政補助項目。(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17. 加強農產品品牌建設。推進山東知名農產品品牌目錄建設,力爭到2025年打造100個省知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支持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推進品牌建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創新農產品品牌宣傳營銷模式,面向國內重點城市開展定向精準推介,持續提升“齊魯靈秀地、品牌農產品”傳播廣度和深度。支持農產品打造“山東手造”品牌。(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18. 加快農業科技發展。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實施農業良種工程、農業重大關鍵應用技術創新、鄉村振興科技創新提振行動、省農科院科技創新工程,建設農業遙感技術平臺,集聚優勢科技創新資源,提升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科技水平。(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暢通農產品流通渠道。加強農商互聯,完善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升級改造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健全農產品流通網絡,提升農產品流通水平。(省商務廳牽頭)持續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提升鮮活農產品保質能力,降低農產品產地損失和物流成本。(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五)積極拓寬農民經營性收入渠道。

    20. 加快農村電商發展。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完善農村電商服務體系和物流配送網絡,暢通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渠道。加強與直播電商平臺合作,依托地方特色優勢產業,拓展農村特色產品網上銷售渠道。(省商務廳牽頭)

    21. 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創建國家級休閑農業重點縣和中國美麗休閑鄉村,組織各市宣傳推介一批休閑農業精品景點線路。實施鄉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和旅游民宿集聚區,建設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鄉村微旅行目的地。(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加大特色種養業信貸支持。優化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補助政策,省財政對糧食、其他類農擔業務分別按不超過2.25%、1.75%比例給予補助,貼息率調整至2%。(省財政廳牽頭)

    (六)提高農民財產收入。

    23. 深化農村土地確權和各類產權制度改革。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流轉交易服務網絡,拓展信息發布、流轉交易等環節服務功能。(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完善農村土地要素收益分配機制。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研究擬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逐步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省財政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對農民補助補貼政策。

    25. 完善農業補貼政策。落實《2021—2023年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兌現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抓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優化財政涉農資金補助方式。加強全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本通”管理,到2023年所有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原則上均通過“一本通”方式發放。(省財政廳牽頭)

    27. 深入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在產糧大縣全面推開小麥、玉米、水稻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繼續探索玉米收入保險試點。(省財政廳牽頭,山東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積極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豐富農業保險險種,根據保險作物物化成本變化及時調整保險金額。繼續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險種以獎代補。(省財政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

    29.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壓實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健全欠薪治理長效機制。制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強化省級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應用。健全重大欠薪案件聯動查處機制,做好欠薪線索督辦,及時開展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評價記錄,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實施懲戒。(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穩步提高居民財產性收入

    (九)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

    30. 支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支持合格投資者配置私募基金產品,提高財產性收入。有序做好私募基金風險防范處置。(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1. 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做好后備上市資源培育服務,開展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區試點,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資。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鼓勵更多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2. 加強投資者保護。穩定資本市場主體財產性收入預期,依法打擊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法和惡性內幕交易案件,堅決查處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行為。(山東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豐富居民理財渠道。

    33. 提高居民個人投資能力。推進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廣泛開展投資者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學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提高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山東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 增加財富管理工具。深入推進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審慎合規前提下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依法合規經營的前提下豐富金融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 健全農村金融基礎設施。深化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和信用體系建設。創新政銀擔合作機制,發揮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作用,為“三農”主體提供更多普惠性融資增信服務。高水平建設臨沂市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試驗區,指導其在涉農信用信息運用、抵押擔保、農村產權交易流轉等方面先行先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6. 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以差異化監管引領銀行機構加大普惠型涉農貸款投放,保持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基本全覆蓋。(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37. 培育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開展房地產市場三年專項整治行動,整頓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維護住房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省委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十二)深入推動全民參保。

    38. 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進“社保政策你我他”宣傳解讀活動,開展政策找人專項行動,將更多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社保體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39. 落實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調整全省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和待遇水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規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0. 完善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指導各地合理確定低保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保障水平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狀況相適應,與各類困難群眾保障水平相銜接。到2025年底,全省城鄉低保標準比爭取縮小到1.3∶1以內,東部地區爭取實現城鄉統一。(省民政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1. 加強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健全針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群體等的專項救助政策或實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省民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2. 完善社會救助管理。加大全省社會救助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廣應用力度,充分利用平臺整合救助信息、加強信息比對。建設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全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省民政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大數據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應急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困難群體幫扶。

    43. 大幅提升公益性崗位規模。落實政府兜底安置就業的職責,重點面向城鄉困難群體、大齡人員,大幅提升公益性崗位規模,促進充分就業、有效增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4. 進一步提高困難群體救助保障標準。2022年,將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9類困難群體救助標準提高8%以上,增強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省民政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5. 對生活困難的省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和困難職工實行幫扶救助。對收入水平低或因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因災或重大意外造成生活困難的省級表彰獎勵獲得者進行幫扶救助。對現有在檔深度困難職工、相對困難職工實施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子女助學和意外致困救助,對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和困難職工開展送溫暖活動。(省總工會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6. 落實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特別扶助政策。實行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扶助對象信息管理,確保政策落地。(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完善醫療待遇保障機制。

    47. 穩步提高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在2021年進一步增加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的基礎上,今后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予以調整。(省醫保局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8. 健全待遇調整機制。在2021年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于200元的基礎上,穩步提高居民普通門診保障水平,確保2025年在2020年基礎上平均提高50%。建立健全職工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統籌推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建立職工普通門診統籌制度。(省醫保局牽頭)

    49. 鞏固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進一步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居民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職工達到80%以上,今后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予以調整。(省醫保局牽頭)

    50.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以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DIP)為主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擴大醫療機構DRG和DIP付費覆蓋范圍。(省醫保局牽頭)

    51. 推動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面落實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推進省級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進一步降低患者就醫負擔。(省醫保局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2. 維護醫?;鸢踩栏衤鋵崱夺t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依法推進醫?;鸨O管體系建設,創新醫?;鸨O管方式,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切實維護醫?;鸢踩?。(省醫保局牽頭)

    以上政策措施,除已明確政策執行起始時間的條款,以及由國家統一出臺的外,其余政策措施均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2025年底根據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調整。牽頭單位應會同相關責任單位,逐條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來源:山東省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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