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了解到,在其11月13日公布的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通報中,4批次酒類產品酒精度不合格。不合格產品分別為綏陽縣歐世華聯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遵義市宏大黃酒釀造廠生產的一批次黃酒,酒精度為0.5%vol,低于≥4.0%vol的標準;貴安新區黨武鄉同宇便利店銷售的、標稱貴州三毛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的一批次茅臺鎮迎賓酒,酒精度為50.1%vol,低于51.0%vol-55.0%vol的標準;盤州市天添超市三店銷售的、標稱祿勸仙臺山茯苓酒廠生產的一批次祿勸小鍋酒,酒精度為47.6%vol,低于49.0%vol-51.0%vol的標準。(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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