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發布,不稱職將被扣減薪酬、罷免職務 ©原創 2022-01-12 13:24 0 記者從業內獲悉,為健全保險機構公司治理,規范董事監事履職行為,《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實施指南》正式發布。《實施指南》要求保險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對董事和監事的履職情況開展評價。評價結果將被劃分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三個級別。評價結果為“基本稱職”的董事監事,董事會和監事會應當組織會談,向董事監事本人提出限期改進要求;評價結果為“不稱職”的董事監事,可由其主動辭去職務,或由保險機構按照有關程序罷免并報告監管部門,同時相應扣減其作為董事監事的部分或全部薪酬。(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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