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墨區市場監管局發現2家藥店仍然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立即約談負責人并曝光,有效消除藥店重視不足而存在的松懈情緒和僥幸心理,警示教育整個行業在規范經營的同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為鞏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加強轄區藥店的督導檢查,在巡查中發現青島天合集團祥泰藥莊連鎖有限公司靈峰藥店存在查驗健康碼不及時的問題;發現青島寶業??荡笏幏窟B鎖有限公司蔣戈莊藥店存在對進店人員不查驗健康碼、不測溫和先銷售四類藥品后信息登記的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及時約談了涉事藥店負責人,督促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和報送工作,嚴格落實掃碼測溫等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以來,即墨區市場監管局針對發現的38家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藥店進行曝光,下一步,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督促零售藥店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發揮零售藥店作為疫情防控的哨點作用,堅決把好零售藥店疫情防控關口。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堅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確保筑牢織密疫情防控防線。與此同時,即墨區市場監管局發布了疫情防控提示。藥店作為疫情防控重點場所,應繼續加強防范,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加以了解并配合藥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常規疫情防控
進店人員出示健康碼、國務院行程卡,主動規范佩戴口罩、配合測量體溫,并與其他顧客保持安全距離。藥店每天按時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消毒,藥店從業人員核酸檢測每14天應檢盡檢。
購買“四類藥品”登記程序
藥店從嚴從緊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藥、抗菌素等“四類藥品”,嚴格執行購藥實名登記制度。購買“四類藥品”人員請配合藥店工作人員先掃取一店一碼(青新癥狀監測系統),在藥店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填報信息,待信息確實上傳后方可購買“四類藥品”。未完成上述流程不得購買“四類藥品”。
禁止銷售“四類藥品”情況
對于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黃碼、紅碼或出現發熱( ≥ 37 ℃ )、咳嗽、咽痛、乏力、腹瀉、嗅(味)覺減退等可疑癥狀的人員,藥店禁止銷售四類藥品。存在此類情況的人員不要到藥店購藥,如果到了藥店也一定要配合藥店工作人員在保持安全距離的前提下,先掃取一店一碼(青新癥狀監測系統)上傳信息提交后,領取明白紙,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就診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與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離。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姜喆 實習記者 李如馥 通訊員 梁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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