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京津冀居住證互認 天津進一步放寬居住證申請條件 ©原創 2022-01-04 10:51 0 經過重新修訂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正式印發,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辦法》增加了“推動京津冀居住證互認,持有相關省市居住證的來津公民,且符合本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提供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及相關省市居住證可直接申領本市居住證,不受在本市居住滿半年的限制”條款。(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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