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城陽區委批準,城陽區紀委監委對青島環海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副主任姜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姜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城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城陽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姜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城陽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清廉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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