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船舶保稅油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印發 ©原創 2021-12-17 18:54 0 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海南省近日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船舶保稅油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保稅油經營前期在洋浦經濟開發區試點,企業保稅油經營資格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審批,保稅油經營資格的有效期為3年。據介紹,《辦法》所稱的船舶保稅油經營是指在海南省轄區內為國際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加注保稅油的經營行為。《辦法》所指的保稅油,是指經海關批準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由海關實施監管的燃料油,未辦理納稅手續是指未繳納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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