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修改《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 ©原創 2021-12-17 18:24 0 證監會就修改《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本次將《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修訂為,“投資者依法享有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買入的股票的權益。滬深股通投資者不包括內地投資者?!睖罱灰姿叫抻喌臏罡弁I務實施辦法對內地投資者具體范圍等做進一步明確,內地投資者包括“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文件的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內地注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證明文件的中國公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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