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印發《廣東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目標是,到2025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科學定價機制全面確立,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務價格政策基本完善,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建立。
其中提到,持續深化電價改革。按照“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原則,加強輸配電價監管,有序推進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省級電網、增量配電網輸配電價格形成機制,推進解決全省各價區間電價交叉補貼問題,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加快推進燃煤發電、燃氣發電、水電、核電等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建立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逐步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及規則,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推動完善跨省電力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建立健全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峰備用電源的價格機制。
不斷完善綠色電價政策。明確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具體認定辦法,大力實施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強化電價政策與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協同。繼續實施促進污水處理、岸電、新能源汽車、海水淡化等產業發展的支持性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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