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認定短視頻特效道具有著作權 ©原創 2021-12-06 20:21 0 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在判決中要求抄襲方下架抄襲抖音“窗花剪剪”的特效道具,同時抄襲方賠償抖音20萬元。這是國內法院首次認定“短視頻特效”應受著作權法保護,并對“人機交互生成內容”的權屬及獨創性判斷確立了司法標準。該案判決對遏制抄襲及惡意跟風短視頻特效,保護行業新型知識產權與創新,具有典型的示范意義。(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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