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從南京法院誠信被執行人經濟重生試點工作新聞發布會獲悉,南京高淳法院去年6月被江蘇省高院確定為試點,當年11月受理首例個人債務清理案。該案債務人谷某承攬的工程因2003年“非典”疫情等虧損,欠下高額債務,谷某17年里打工還債,但歸還的欠款仍是杯水車薪。法院受理其個人債務清理申請后,使谷某在清償債務總額127.8萬元的57.28%后,被免除剩余債務,今年12月21日,一年考察期屆滿他將可恢復信用。據介紹,到目前已有30多人次向高淳法院申請個人債務清理,立案受理10件,債務金額8260萬元,已審結4件。(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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