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列傳》是清代人物傳記書,共80卷。記錄了自清開國功臣費英東﹑額亦都起﹐直至清末李鴻章等為止的2894篇傳記。在《清史列傳》第76卷中,記錄著清官廉吏李毓昌的故事。
李毓昌,山東即墨人,嘉慶十三年發江蘇以知縣用??偠借F保使勘山陽縣振(通假字,通“賑”)事,親行鄉曲,鉤稽戶口,廉得山陽知縣王伸漢冒振(通假字,通“賑”)狀,具清冊將揭總督。伸漢患之,賂以金,不為動。
清廉鑒:“權為民之福杖,廉乃官之儀威”,黨員干部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底線,時刻保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拒腐蝕、永不沾,努力做清正廉潔的表率。
由青島市紀委監委機關、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聯合出品,青島市圖書館制作的系列微電影《古籍里的清廉》第三集上線發布,講述“賂以金 不為動”的清廉故事。
來源:清廉之島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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