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億:受讓億翔源部分股權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原創 2021-11-25 20:54 0 *ST新億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稱,公司認為,公司取得億翔源股權付出的對價公允,不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的規定。鑒于億翔源自設立之日起,相關資產、凈資產、收入、利潤等財務指標均已并入公司,公司后續受讓上海聚赫及博阿斯轉讓的未履行出資的出資權,不涉及新的資產、凈資產、收入、利潤等財務指標的合并,同時取得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權交易對價均為0元,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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