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其中包括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高德軟件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案、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永楊安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案等。
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其中包括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高德軟件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案、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永楊安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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