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無還本續貸業務發放力度,2020年我市制定發布《青島市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實施以來,全市銀行機構無還本續貸業務規模出現顯著增長。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我市銀行業機構當年累計辦理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186.41億元,余額238.41億元,較年初增長31.82%。
根據《辦法》,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是指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經其主動申請,銀行業機構提前按新發放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符合相關條件的,在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借款條件,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大中型企業續貸業務不納入獎勵范圍。
《辦法》規定對在我市開業滿2年的銀行機構一級分行、地方銀行機構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進行獎勵。每年從全市參評銀行業機構中,評選出一定數量的銀行業機構(原則上不超過20家)作為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先進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并對獲評先進單位的機構中的第1至3名給予每家50萬元的獎勵資金,第4到6名給予每家30萬元的獎勵資金。
2021年,經與多部門聯合評審,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2020年青島市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先進單位的第1至3名,各獲得獎勵資金人民幣50萬元;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作為第4至6名,各獲得獎勵資金人民幣30萬元。在政策推動下,2020年,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貸款累放金額178.61億元,同比增長47.11%,有效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栗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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