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國有資產報告編報工作暫行辦法》 ©原創 2021-10-18 09:17 0 財政部印發《國有資產報告編報工作暫行辦法》。辦法提出,國有資產報告編制要實現全口徑、全覆蓋,采取價值量與實物量相結合的方式,全面、科學反映各級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國有資產報告按照公歷年度編制,反映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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