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市場滲透率不斷提升,市場對新能源汽車的關注度也不斷上升。記者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聯席會議辦公室獲悉,近期,不少市民朋友通過12345政務熱線和政府信箱等渠道,對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的有關情況進行咨詢。近日,針對咨詢頻率較高問題,聯席辦公室進行了公開說明。
關于購車補貼:2017年后購車僅享受國補
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通常分國補和地補。
關于地方補貼,據介紹,青島市目前僅對在2016年銷售并符合補助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財政補助,具體詳見《關于青島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的通知》(青科電字1號)。我市未出臺過針對2017年1月1日之后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的地方車輛購置補貼政策。2019年,國家財政部下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要求從2019年6月25日起,禁止地方政府出臺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補貼政策,文件明確規定“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在國家政策沒有變化之前,我市不會再出臺新能源汽車地方車輛購置補貼政策。因此,凡是2017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均沒有地方車輛購置補貼。
關于國家補貼,據介紹,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聯合組織實施。對于新能源汽車個人用戶,在消費者購買新能源車輛時,補貼在車價中自動扣除,不需要消費者后續再進行申領。
關于充電補貼:我市尚無相關政策
近期有部分城市相繼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相關補貼政策,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可以享受額外的充電費用補貼或者高層次人才綜合獎勵。
對此,聯席辦公室介紹,經咨詢市政府有關部門,我市目前暫未出臺相關政策,后續如果出臺類似政策,辦公室將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
來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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