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李菁 2016年3月10日,青島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發行青島銀行2016年第一期綠色金融債券,也是國內城市商業銀行綠色金融債券第一單,發行規模40億元,其中:三年期35億元,發行利率3.25%;五年期5億元,發行利率3.4%。分別比前日同期限商業銀行債券估值低0.18、0.2個百分點。
綠色金融債券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的綠色項目提供資金支持,依法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2015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對金融機構法人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的相關條件及要求進行明確,同時發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對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管理及投向進行界定。我行憑借突出的綠色信貸經驗、完善的業務管理體系、成熟的債券發行實踐,經過努力爭取到綠色金融債券的發行試點行,成為唯一試點城商行。
本次綠色金融債券發行,通過債券市場募集的專項資金,全部用于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六大類別。支持區域綠色產業發展,并以此加強與政府、企業的業務聯動,積極推動區域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通過優質綠色產業項目的成功運作,為社會帶來顯著的示范效應,努力將我行打造成為山東省乃至全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綠色信貸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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