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同時也是綠色產業、富民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保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有關要求,促進青島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青島市實際,日前,青島市政務網發布關于印發青島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六條措施的通知,該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為2021-2023年。青島市此前發布的有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執行。
“真金白銀”促進企業做強
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六條”明確指出,要鼓勵企業資質升級。扶持頭部企業加快發展,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總承包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由市財政、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支持骨干企業進位爭先,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由市財政、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對年地方財政貢獻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增幅高于全市經濟發展目標的重點建筑業企業集團,按其地方財政貢獻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獎補(獎補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
與此同時,引導企業外向發展。加強對我市企業“走出去”發展的跟蹤服務,建立重點企業外向發展協調機制,積極為企業提供支持和服務。對在境外承包工程的企業前期費用、運保費和對外承包工程新建項目、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保險費等給予直接補助;對外承包工程,用于項目經營的貸款或融資租賃給予貼息補助。對我市企業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山東分公司投保的海外投資保險費和對外工程承包保險費,納入市走出去風險保障平臺給予保費支持。發揮“青建+”等走出去融合發展輻射作用,帶動中小企業抱團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另外,要擴大行業總體規模。對施工總承包綜合資質(特級資質)企業遷入我市或將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分離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由市財政、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對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甲級資質)企業遷入我市或將一級資質(甲級資質)分離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由市財政、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3年內對其年度實現財政貢獻超過1000萬元的,扣除一次性獎勵資金后,按市級實得收入的70%、80%、90%給予遷入區(市)分檔獎勵。遷入我市的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享受青島市關于人才引進的住房政策。對新引進遷入的建筑業企業,所在區(市)在自建、購置、租賃辦公、營業用房等方面給予支持或補助。
打造“青島建造”品牌
引導企業樹立精品意識,積極創建精品工程,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青島建造”品牌。對青島區域內獲得“魯班獎”,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獎”,或者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的主創建筑企業,每個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獲獎項目按照最高獎項給予獎勵,不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南、市北、李滄區項目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負擔,其他區(市)項目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項目所在區(市)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在推進智慧化工地建設方面,制定并發布《青島市智慧化工地建設與評價標準》,實行智慧化工地試點、推廣階段激勵政策,對經評審達到“AAA級”的工程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經評審達到“AA級”的工程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經評審達到“A級”的工程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激發和調動智慧化工地建設的積極性,提升工地質量安全管控水平,促進建筑業成為數字青島建設的重要板塊。每個項目按照最高獎項給予獎勵,不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市南、市北、李滄區項目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負擔,其他區(市)項目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項目所在區(市)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
建筑業實施流程再造
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六條”指出,要深化建設工程交易制度改革。實施流程再造,實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告知承諾制,加快項目落地。政府或國有企業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應帶頭開展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可按告知承諾制開展招標活動。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強對招投標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規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行為。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實現招標投標活動信息留痕、公開。加快推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實施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綜合評價,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政府主導的工程項目在采購或招標時,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以及其他不平等限制條件。
提升建筑企業發展環境,對建筑企業跨區(市)承攬工程的,各區(市)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或變相要求企業在本區(市)注冊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支持市內企業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高速公路、鐵路、軌道交通、機場設施、水利工程、城市快速路、橋梁隧道、綜合管廊、園林綠化、港口與航道工程以及超高層建筑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建筑業小微企業,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建筑企業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小企業在參與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時,按規定享受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政策。
另外,鼓勵金融機構在合規審慎的前提下,積極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允許建筑企業在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后憑有關材料向銀行申請抵質押貸款。對規模相當、信用良好的民營或國有建筑企業,在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通過推廣“金企通”綜合金融服務、綠色融資需求白名單制度、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險產品等措施,加大對綠色項目和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
接下來,青島開始全面推行智能建造。打造智能建造平臺,建立標準體系,構建與大數據智能化發展相適應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模式,以數字底座為基礎,對行業賦能升級。推動建筑業企業數字化轉型,提升我市建筑業核心競爭力。推動建筑業龍頭企業優先建立企業級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構建建筑產業智慧生態圈,重塑建筑產業流程和管理體系,形成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數字建筑產業。加快推進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在政府投資或國有企業自籌資金項目(包括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階段的應用,鼓勵在運營階段應用BIM技術。鼓勵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等其他工程項目在設計成果實現數字化的基礎上開展BIM技術應用。
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青島正在探索綠色城市高質量發展路徑,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實施裝配式建造,促進投資、設計、開發、施工、運營維護、部品部件生產全產業鏈發展。大力推進以裝配式建筑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業化快速發展,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推動建造方式創新,鼓勵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體系,積極推廣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和裝配式混凝土建筑。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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