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部門印發《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儲備制度管理暫行辦法》。中央項目儲備庫實行動態滾動管理。進入儲備庫的項目有效期原則上為3年,有效期內可申請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支持,3年未執行的在庫項目將自動出庫,出庫項目申請再次入庫的按照新項目入庫要求和流程辦理。已進入中央項目儲備庫的項目,涉及項目支出方向、申請中央財政資金數額等信息原則上不得進行變更。確需變更的,按照入庫指南和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由中央部門審核的,原則上應在收到地方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確保預算按時執行。
財政部等部門印發《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儲備制度管理暫行辦法》。中央項目儲備庫實行動態滾動管理。進入儲備庫的項目有效期原則上為3年,有效期內可申請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支持,3年未執行的在庫項目將自動出庫,出庫項目申請再次入庫的按照新項目入庫要求和流程辦理。已進入中央項目儲備庫的項目,涉及項目支出方向、申請中央財政資金數額等信息原則上不得進行變更。確需變更的,按照入庫指南和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由中央部門審核的,原則上應在收到地方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確保預算按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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