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長寧區法院:百度搜索詞負面壓制行為具有違法性 ©原創 2021-09-08 19:47 0 據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消息,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合同涉及“負面壓制”條款約定,“對指定關鍵詞搜索引擎優化,實現百度前5頁無明顯負面內容”,“負面壓制期為30天”。法院審理后認為,“負面壓制”的目的,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則。“負面壓制”條款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原則,該行為將會損害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的權利。法院認為,“負面壓制”條款具有違法性,應認定為無效。在“負面壓制”條款被認定無效之后,被告應返還原告3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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