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劉陽陽)近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向申請執行人某集團有限公司集中兌付800余萬元農民工工資。
據了解,某置業有限公司、張某拖欠某集團有限公司800余萬元一直未付,導致該集團有限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無法兌付。該集團有限公司立案執行后,向黃島法院執行局辦案人員說明情況,希望盡快拍賣查封財產。
黃島法院執行局辦案人員了解案件情況后,轉變辦案思路,不局限于變賣財產流程,而是在執行過程中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交流,通過查控、查封財產及時督促被執行人該置業有限公司、張某履行義務。經法院執行局多次協調,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被執行人該置業有限公司、張某履行案款800余萬元。黃島法院執行局在收到上述款項后第二天就向申請執行人該集團有限公司兌付執行款,有效保證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黃島法院執行局將圍繞“解民憂、辦實事”宗旨,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心用情辦好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案件,切實為群眾解決實際難題,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加速邁進,滿足群眾的司法獲得感,鞏固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便民、利民、為民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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