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券交易所:建立符合北交所上市公司特點的限售減持安排 ©原創 2021-09-05 16:27 0 北京證券交易所:建立符合北交所上市公司特點的限售減持安排。北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份限售和減持安排總體上保持精選層要求不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10%以上股東所持公開發行前股份在上市后仍限售12個月。同時,為落實《公司法》規定,吸收上市公司減持規定的制度理念,作以下調整:其一,明確公司董監高所持股份上市后限售12個月的法定要求;其二,增加大股東、董監高不得減持情形;其三,細化減持信息預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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