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核準青島農商銀行獲得債券交易參與人業務資格,青島農商銀行成為全國首家獲得該業務資格的農商銀行。
2020年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關于銀行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20〕4號),就銀行直接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做了明確規定。獲得債券交易參與人業務資格后,銀行將擁有自有交易單元,可直接進行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現券的競價交易,以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作為投資標的的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與交易等,自營結算,減少了券商代理環節,有利于提高業務效率。
作為全國最年輕的A股上市銀行,青島農商銀行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參與人資格的申請條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了相關的申請工作。上交所債券交易參與人業務資格的順利取得,充分體現了監管機構和市場成員對青島農商銀行交易能力、合規意識和市場積極性的肯定和認可。
一直以來,青島農商銀行積極擁抱市場、創新業務,在全國農商銀行中率先獲得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格、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詢價業務資格等業務資質,成為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員、北金所債券融資計劃主承銷商、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副主承銷商等。今年以來,該行在全國農商銀行中率先發行外幣同業存單、開辦全國金融市場首筆通用式擔保品創新融資業務,以新資格、新業務高效服務市場,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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