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布《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和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將本市43項行政權力事項以及對應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行使的土地、測繪行政處罰事項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使的勞動監察行政處罰事項,依法賦予青島自貿片區管委行使。
該《決定》明確,與上述行政權力事項相關的受理、初審和行政檢查等職責一并相應交由青島自貿片區管委。上述行政權力事項中,原由國家、省下放給市本級行使的部分,依法不再委托下放。
來源: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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