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有一個全國獨一無二的機構——決策法律審查處。這個設立在司法局的部門存在的作用,就是將法治作為政府行政的前置環節,對行政決策體系進行法治監督,確保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一個“安全閥”的作用。
青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萬振東說自己有可能是青島參加會議最多的局長,常委會、常務會、專題會、深改會,萬振東都會以法律顧問的身份參與,用“法治盾牌”為政府保駕護航。
法律的尊嚴在于執行,政府的決策文件同樣也重在執行。過去,有時會出現一些政策文件“打架”的情況,或者政策“出不了門”,不具備可執行性。將法治前置,可以有效規避這個問題,確保政令暢通,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萬振東局長舉例說明,司法局成立了一個合法性審查工作專班,加大疫情防控相關決策和處置措施的合法性審查力度。在去年復工復產前,有個部門起草文件要求企業復工復產必須經當地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核查。這一條在司法局審核時被駁回。
從可行性角度來看,青島有180多萬市場主體,如果要現場走訪、審核疫情防控情況,以主管部門的人力,根本做不到“真批”,如果只是在辦公室蓋蓋章,則毫無意義。
從法治角度來看,該條文實際上變相追加了審批,尤其是“假批”的話,唯一的作用就是給企業徒增負擔,與“放管服”政策相悖。
誠然,有關部門想盡心盡責,多一道“防護墻”難道不好嗎?但是用力過猛則過猶不及,疫情防控的責任主體應該是企業,從法治的角度來看,該條文就是錯的。在司法局駁回兩天后,國務院就下文,復工復產不準變相設立審批手續。防止出現層層加碼、互為前置審批、循環證明等現象。
同樣,近期有部分地區下發通知,不打新冠疫苗不能進商場等公共場所。這其實就是一種非常粗糙的管理方式,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萬振東局長透露,這種情況在青島應該不會出現。
這種“沖突”也體現了一種管理的慣性思維,過去凡事都要“管一下”“批一下”才放心。司法局的重要作用在此刻就得到凸顯,作為第一道屏障,向官員普法,引導官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從而促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其實,很多問題考驗的就是城市精細化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也就是法治水平。法治已經成為一種核心競爭力,堅持法治,無疑會讓治理更加精準有效。
在法治建設方面,青島不斷推出創新舉措,創造了多項第一。
青島是第一個在全國鎮街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城市,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鎮街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版偨肿鳛榛A要夯實,否則縣市區就會落空。”萬振東局長說道。
2020年,青島頒布了山東省內地市第一部優化營商環境的地方性法規《青島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2020年,青島獲評山東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目前正在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城市。
“恒有二者,余畏敬焉。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雖然這是康德的哲學表述,人的理性是建立人之所以為人的精神所在。但我想把它誤讀為“舉頭三尺有法律”,彰顯法治的作用,把權力被關進“法治的籠子”,讓法治成為信仰,彰顯強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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