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加強診所等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1〕46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近期,我市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進一步加大了疫情防控督導檢查力度,對于日常醫療工作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擅自診治具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患者的醫療機構一經發現,立即關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7家基層醫療機構由于上述原因被責令暫停開放(部分醫療機構關停期滿并整改到位的已重新申請開放)。
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衛生健康部門及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將進一步加強巡查,對暫停開放期間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引以為戒,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不得擅自診治具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患者。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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