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青島市市中公證處協助下,歷時8小時,強制騰遷六戶房產,交付給六名買受人。
據了解,今年1月14日,青島中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青島某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南區香港中路的6戶房產司法拍賣,最終由六人分別競得。拍賣成交后,法院依法協助六名買受人辦理了過戶手續,誰知案外人一直占用房屋拒不交付。
青島中院依法張貼了騰遷公告,但案外人仍未騰退房屋。近日,青島中院執行二庭會同該院法警支隊仔細制定騰遷方案,在確保人員、財產安全的前提下,組織10名執行干警和10名法警,出動車輛3輛,按方案實施強遷。
圖為強制騰遷房產現場
清遷現場,因物品種類多、數量大,房屋占用人構成復雜且抗拒執行情緒強烈,執行法官在法警協助下,對占用人釋法明理、闡明抗拒執行的法律后果,引導其最終轉變態度、主動配合執行。
青島市市中公證處4名工作人員全程錄音錄像、清點物品、登記造冊,確保強遷全程留痕、規范透明。強遷工作歷時8個小時,6處房產成功交付到買受人手中。
據悉,青島中院在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的基礎上,執行工作力度不減、壓力不降,加快建設執行長效機制,法警支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高效做好各項配合工作,共同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取得新成效。
圖為強制騰遷房產現場
記者 劉瑞東 實習記者 宋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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